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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C 商品统一代码

别名:主要在美国和加拿大使用,由于其应用范围广泛,故又被称万用条码。

特点:只能表示数字,有A、B、C、D、E五个版本 版本 A - 12 位数字 版本 E - 7 位数字 最后一位为校验位 大小是宽1.5" 高1 " ,而且背景要与清晰 主要使用于美国和加拿大地区,当UPC作为十二位进行解码时,定义如下:第一位 = 数字标识 (已经由UCC(统一代码委员会)所建立). 第2-6位 = 生产厂家的标识号(包括第一位) 第7-11 = 唯一的厂家产品代码 第12位 = 校验位(used for error detection)

出现年份:早在20世纪40年代后期,美国乔·伍德兰德(Joe Woodland)和贝尼·西尔佛(Beny Silver)两位工程师就开始研究用条码表示食品项目以及相应的识别系统设备,并于1949年获得了美国的专利。1970年,美国超级市场AdHoc委员会制定了通用商品代码——UPC条码(Universal Production Code)。并于1976年在美国和加拿大的超级市场成功地使用了UPC商品条码应用系统。

应用领域:工业、医药、仓库等部门。